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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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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 您可至系統中「已登記作品」清單查看,已完成登記之書目。
    另,提醒您留意送存狀態須顯示「已送存」之書目,始可領取公共出借權補償酬金。
  • 1. 法定送存是指依據「圖書館法」規定,國內所有出版品應送存1份至國家圖書館,以完整收集與典藏國家文獻,並提供當代人研究利用。
    2. 如於系統中顯示「未送存」,即表示國家圖書館並未收到該出版品,建議您洽詢出版社,請出版社盡快完成送存作業(例如:套書ISBN須將整書籍完整送存)。
    3. 如經洽出版社確已完成送存作業,可洽國家圖書館詢問(02-23619132分機135、146、bip@ncl.edu.tw)。
  • 1. 自115年5月15日後申請之ISBN書號,須於國家圖書館ISBN系統完成「確認出版」後,始可至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辦理登記作業。
    2. 如您於公共出借權系統查無書籍,且是屬於115年5月15日後所申請的ISBN,請提醒出版社盡快至國家圖書館ISBN系統完成「確認出版」。完成「確認出版」後,隔日即可至公共出借權登記該書目。
  • 1.第二階段試辦公共出借權,係依ISBN中心所著錄之著作人(包含著者、合著者及譯者)及出版者作為發放對象。
    2.因此如該繪者著作人,為本國人,即可以申請領取補償酬金。
  • 請於註冊階段時,選擇註冊類型為「個人」、身分為「出版者暨著作人」,往後登入帳號便可以依據需求選擇出版者或著作人頁面以開啟對應功能及權限。
  • 依據第二階段試辦計畫,符合補償酬金發放著作須在臺灣出版且具ISBN,並依法送存之紙本圖書,故目前電子書無法領取補償酬金。
  • 依據第二階段試辦計畫,符合補償酬金發放著作須在臺灣出版且具ISBN,並依法送存之紙本圖書,故目前雜誌無法領取補償酬金。
  • 目前系統顯示之書目為,國家圖書館ISBN中心所管理之ISBN書目資料。如著錄內容有疑義,請依以下程序處理:
    1. 未送存書目:請出版社依ISBN中心規範流程,辦理書目校正。
    2. 已送存書目:
    ● 請於本系統點選「補充著作人名」,登錄本案欲更正之所有著作人,並檢附書名頁、封面、折口或版權頁等佐證資料,供本部審核後於PLR系統更正。
    ● 如非版權頁明確標示為著者、作者、譯者之著作職稱,因涉及著作人事實認定範疇,請先洽出版社釐清,並另檢附「出版者申請變更著作人登錄切結書」(範本可於下載專區下載),供本部審核後於PLR系統更正。
  • 請於註冊階段,註冊類型選擇「個人」、身分選擇「出版者暨著作人」,往後登入帳號便可以依據需求選擇出版者或著作人頁面以開啟對應功能及權限。
  • 依據第二階段試辦計畫,符合補償酬金發放著作須在臺灣出版且具ISBN,並依法送存之紙本圖書,故目前電子書無法領取補償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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